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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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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則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全面履行的原則

這裡所說的全面履行,是指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金等)後仍應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說,違約方承擔了經濟責任後並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約束力,不能免除過錯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違約方又有能力履行,違約方就必須繼續履行未完成的合同義務。

上文詳細講述了購車合同違約責任該如何承擔,合同違約是一種不誠信的表現,對於商家來說是對自己辛苦建立的信譽的踐踏。而且這種不適當的履行合同的行為也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被發現之後將會受到嚴肅處理,所以對於大家來說切不可為了一絲小利而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