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自留山徵地補償費分配

法律 閱讀(4.84K)
自留山徵地補償費分配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關於自留山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當地政府會公佈補償標準,原則上按公佈標準進行補償。如果對補償標準有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如果政府沒有公佈補償標準是不合法的。可通過申請資訊公開的方式要求政府公開徵地補償安置標準。但有時公佈的標準不合法甚至不公佈補償標準。首先在問題還沒有解決前,不要簽訂補償協議。其次,可以從其他方面找到問題的切入點,對專案用地的審批、立項、規劃等方面進行審查,通過法律規定的複議或訴訟程式以及通過協商的方式,爭取提高補償標準。具體可致電律師告知您詳細的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