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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款還沒簽購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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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款還沒簽購房合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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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了首付款後怎麼退房


如果購房人已經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買賣合同,其處理方式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問題。如果購房人是因為不可抗力或者開發商的嚴重違約行為而要求解除買賣合同,譬如說開發商沒有按照規劃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則購房人可以依據買賣合同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解除買賣合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據此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

但如果購房人並沒有法定或約定的解約權,則此時購房人解除買賣合同實際上是一種違約行為。從法律的角度,購房者可以通過如下方式處理:

1、研究買賣合同中是否有相關約定,即是否約定了購房人此時的解約權。實踐中開發商提供的合同很少會有這樣的約定;

2、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如果購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確實存在困難,通過與開發商友好協商,並支付一定的補償金(包括開發商已經支付的印花稅等費用)或違約金,一般開發商是可能同意解除買賣合同的;

如果上述方式均不可行,考慮到此時購房人尚未支付剩餘房款,則只能通過逾期付款等違約行為逼迫開發商提出解除合同,不過這種方式購房人將承擔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建議購房人在採取該方式前仔細研究買賣合同的有關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