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離婚糾紛 | 判決書

法律 閱讀(6.91K)
離婚糾紛 判決書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糾紛判決書的判決結果包括那些?

離婚糾紛判決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2.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3.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