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擾亂法庭秩序如何懲處

法律 閱讀(8.78K)
擾亂法庭秩序如何懲處
擾亂法庭秩序如何懲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九條【擾亂法庭秩序罪】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聚眾鬨鬧、衝擊法庭的;
(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四)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