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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屬於擾亂法庭秩序擾亂法庭秩序如何處罰

治安管理 閱讀(2.8W)

屬於擾亂法庭秩序的情形有:
(一)聚眾鬨鬧、衝擊法庭的;
(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四)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聚眾鬨鬧、衝擊法庭的;
(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四)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

哪些行為屬於擾亂法庭秩序擾亂法庭秩序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