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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允許居住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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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允許居住權轉讓
法律是否允許居住權轉讓
1、居住權轉讓,法律是不允許的,但雙方另有約定的例外。我國法律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條 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