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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拆遷後房子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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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拆遷後房子怎麼賠償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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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子拆遷怎麼賠償

具體來說,小產權房在拆遷守程中能否獲得拆遷安置補償,分為兩種不同情況:

1、小產權房的性質是屬於履行了審批手續的房屋,但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安置本集體民過程中擅自擴大了銷售物件。由於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得購買在集體組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因此買賣合同歸於無效。在此情況下,應首先認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屬於宅基地使用權人所有,拆遷時可以獲得補償,但拆遷安置補償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權人即集體經濟組織或及其成員享有。

2、小產權房是屬於違法建築,對於這種情況,不予補償。由於小產權房是沒有合法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的,若涉及拆遷安置,建議積極與拆遷人協調處理。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