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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騙與詐騙罪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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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騙與詐騙罪競合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

1.金融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指受國家刑法所保護而為該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係。就詐騙罪的侵害物件而言,所有詐騙罪侵害的物件,均是公私財物,從這一角度講,金融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關係,因此,“七九”刑法把詐騙罪在侵犯財產罪一章中予以規定。但是,金融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不是單一客體,而是複雜客體。它不僅侵犯財產所有權關係,還同時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壞了國家市場經濟秩序。因此,“九七”刑法把金融詐騙罪放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中予以規定。
2.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指金融詐騙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即金融詐騙行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後果。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保險索賠、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等形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金融詐騙罪的主體,由於金融詐騙罪形式多樣,方法各異。所以,金融詐騙罪的主體,既有一般主體,也有特殊主體。其中,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金融憑證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的形式進行詐騙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以保險索賠形式進行詐騙的則是特殊主體,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單位犯罪的主管人員,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的亦以共犯論處。
4.金融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詐騙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必須具有非法改變公私財產所有權關係的故意。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