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金融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

法律 閱讀(3.25W)
金融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為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的區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數額較大的行為。 兩者的差別在於後者利用了信用卡事實詐騙,而前者不限於使用何種方式。

詐騙罪與信用卡詐騙罪屬於刑法中的法條的競合,我國刑法中規定了一些特殊型別的詐騙罪,比如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騙取出口退稅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詐騙罪之間存在著特別法與普通法的法條競和關係,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應以特殊型別的詐騙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