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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書下來多久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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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書下來多久能執行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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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書下來多久執行

民事訴訟中,第一審判決書送達原被告雙方後15日內發生效力,也就是說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就可以申請一審的人民法院進行執行。

第二審因為是終審,所以自判決宣判之日起就可以執行。

申請執行時限為判決生效後的兩年內,如果被執行人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大概在6個月內執行完畢。法院會讓你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車和房子以及其他不動產比較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