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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滯納金減免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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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滯納金減免依據

土地出讓金是政府出讓土地收取的費用,而過了繳費期限產生的費用就叫做滯納金。而土地出讓產生的滯納金就叫做土地出讓金滯納金。那麼,土地出讓金滯納金可以減免嗎下面,本站網小編就整理了與土地出讓金滯納金減免的問題的回答以及相關的法規供大家參考,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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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的滯納金減免權在哪一級政府

1、土地出讓滯納金的繳納標準是寫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通常的標準是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出讓人支付,即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支付。2、滯納金也是由該局收取的,根據行政複議原則,應當由國土資源局上報,由上級國土資源局或者本級政府來決定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