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出租人法定解除權行使

法律 閱讀(2.83W)
出租人法定解除權行使
出租人法定解除權行使的條件有哪些

1.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 承租人擅自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而解除。

3.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而解除。

4. 承租人未按照租賃房屋的性質使用租賃房屋,並造成房屋損失而解除。

5. 不定期租賃,出租人可隨時解除合同

6. 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直接向承租人發出通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以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合同。在行使法定解除權的過程中,需注意出租人法定解除權行使條件是否成就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