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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賠償 | 需要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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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賠償,需要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離婚賠償,需要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1、離婚時,受害方是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離婚可以要精神損失費。這是為了維護我國新型的夫妻關係,保護離婚時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懲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離婚都可以要精神損失費,向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失費賠償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2、根據離婚的實際情況,離婚在一些特定的情況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