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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 | 放棄繼承權證明書

法律 閱讀(2.93W)
房屋繼承 放棄繼承權證明書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贈與不需提供放棄繼承權證明

贈與不需提供放棄繼承權證明,因為在這種狀況之下贈與的話,是雙方當事人所進行的一種法律的行為,不需要提供一定的放棄繼承權的證明,如果說是對於他人的財產進行繼承的話,不願意那麼此時需要提供這樣的材料。繼承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房產繼承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即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遺囑繼承必須是遺產人死前曾做過公證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2、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

3、因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房產的分割協議,需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