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
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平時加班的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星期六、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一年一共有11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