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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未辦理時籤的交易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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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未辦理時籤的交易合同是否有效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未辦理登記前訂立的不動產物權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未辦理物權變更登記的,不影響不動產物權變動合同的效力,但只是合同具有效力,而不是不動產物權的變更已經具有效力。換句話說,此時的物權變更仍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對於因此引起的糾紛而造成損失的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合同對方當事人彌補因此造成的損失。但不可直接對善意第三人主張物權,除非該第三人已經明知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物權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