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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外包一般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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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外包一般計稅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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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轉讓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則必須採用一般計稅方法。

【案例1】

A公司為一般納稅人,2016年1月取得土地使用權,價款1 000萬元,2017年4月取得轉讓收入2220萬元,如何計算增值稅?

一般計稅方法下計算銷項稅額=2 220÷(1+11%)×11%=220(萬元)

【案例2】

A公司為一般納稅人,2016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權,價款1000萬元,2017年4月取得轉讓收入2220萬元,如何計算增值稅?

一般計稅方法下計算銷項稅額=2 220÷(1+11%)×11%=220(萬元)

存在問題:上述採用一般計稅方法可否扣除土地價款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專案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專案,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專案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餘額計算銷售額。這裡並未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也可以扣除土地價款計算銷售額。所以筆者認為應當全額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