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從審理到勞動合同糾紛判決書出來要多久呢?
勞動合同糾紛案從立案到判決勞動合同糾紛判決書時間如下:勞動仲裁期 最長45天 可延長15天
一審期 一般程式 6個月 可延長3個月
簡易程式 3個月
二審期 一般程式 2個月
簡易程式 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