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二審合同糾紛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合同糾紛 閱讀(2.16W)

一、二審合同糾紛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二審合同糾紛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

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民事訴訟第二審的流程是什麼?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後直接進行裁決。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7)宣判。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綜合上面所說的,二審合同糾紛的案件只要法院受理了之後一般三個月內就可以審結,但對於具體的時間在法律中是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只要有合法的證據,那麼就可以對此案件進行判決,所以,案件的審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其目的性也是為了確保判決的結果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