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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可以補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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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可以補申請嗎
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可以補申請嗎
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
1、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
2、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
3、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此外,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據《土地登記辦法》第七十七條 土地權利證書滅失、遺失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滅失、遺失聲明後,方可申請補發。補發的土地權利證書應當註明“補發”字樣。擴充套件資料:辦理程式具體是:檔案查詢、出具證明→遺失宣告(公告)登報→土地登記申請→受理審查→初審→審查報批→註冊登記→(繳費)核發證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2003年,中國開始頒發林權證,其四項權益裡,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