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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我們也沒有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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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我們也沒有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我們也沒有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1、可以隨時離職,拖欠的工資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要支付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處理:拖欠工資事實確定的,可以先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舉報,請求依法予以處理;如經勞動監察大隊限期支付,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報警依法追究老闆的刑事責任;如拖欠工資事實沒有確鑿證據,需要通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途徑解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