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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遺失物品公安機關如何處理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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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遺失物品公安機關如何處理遺失物
發現遺失物品公安機關如何處理遺失物
1、公安機關收到遺失物,應當查詢遺失物丟失人,請其認領。或者存放遺失物品招領處,待人認領。
2、自公安機關收到遺失物釋出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公安機關可以拍賣、變賣遺失物,所得價金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