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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發現重婚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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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機關發現重婚如何處理?

公安機關發現重婚如何處理?

公安機關發現重婚通常不會主動追究違法者的責任的,因為重婚是自訴性質的,一般是需要受害的一方自己去報案,然後公安機關才會根據他們的職權立案並將確定的案件交給檢察院,最後讓檢察院起訴重婚的犯罪人並要求法院判定合理的罪行和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二、重婚行為的主要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其次,過錯方與同居異性的婚紗照、全家福等具有特定婚姻、家庭含義的照片、錄影等,都是可以證明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有力證據,公安機關多數會從這些方面進行取證。

如:1、證明他們有固定的同居居所:

2、證明他們長期同居;

3、證明他們對外以夫妻相稱等。

綜上,雖然說的確在《刑法》中規定了因為重婚而有有危害其他人的情況時就是犯罪,但是重婚通常只是家庭中帶有主觀情緒的違法現行,所以公安部門是不方便隨便就立案或者管理這些案件的,只有受害人自己認為需要追究才能啟動部門相應的職權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