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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需補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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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需補償麼
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時候直接終止勞動合同,辦理工作交接,結算工資,領取經濟補償等手續即可走人。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單位。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終止勞動合同有3 種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1. 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 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 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由此可知,你的勞動合同快到期了,你和公司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簽勞動合同,你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