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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籤勞動合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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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籤勞動合同補償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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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籤勞動合同賠償嗎,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依據“專業民間維權專業人士”天津塘沽區仲裁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判決書
  ·1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了,公司一直沒和他籤勞動合同也沒交保險
  由於牽扯法律二倍工資補償金的問題,你必須拿出法律承認的證據,否則別說是3年,就是30年也沒有用,我上次在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有一份判決書不就是在單位工作3年,被駁回了嘛
  法律只支援1年的補償金其餘不支援,但支援補繳社會保險不受時效限制
  2後來問我朋友建行卡直接給他打過去1900元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不是惡意私吞公款,就不需要承擔刑事
  第十六條 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3如果申請勞動仲裁 他所得到的賠償是 從2008年9月入職—2010年12月(被老闆辭退的日期)雙倍薪水的賠償嗎
  不是,有證據應該是補償金2010年1月詳細日期--2010年12月詳細日期,因為二倍補償金是11個月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時效是一年,2008年9月-2009年12月是你自己放棄的,法律不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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