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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 | 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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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對於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務人員,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警告、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吊銷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
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
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