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臨時土地使用證期限是多長時間

法律 閱讀(1.11W)
臨時土地使用證期限是多長時間
臨時土地使用證期限是多長時間
1、一般臨時土地使用證年限為二年,因為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條,建設專案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都市計畫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