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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 應否包括對票據出票人的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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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應否包括對票據出票人的追索權
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應否包括對票據出票人的追索權
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不包括對票據出票人的追索權。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的;
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五條,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的;
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