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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房子繼承公證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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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房子繼承公證行嗎

在房屋產權上有一種只有房屋的使用權,如果想當然的將商品房等一般財產權利的繼承規則適用於使用權房,則將有可能錯失繼承父輩或祖輩財產權利的良機。那麼,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可以繼承嗎?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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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房子繼承公證行嗎

不能。使用權房子只能使用,不能繼承。對於只有使用權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權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業單位,死者生前對使用權房只享有使用權,確切的說被繼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賃關係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對其居住的使用權房沒有所有權,其子女或親屬不能將該使用權房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來繼承。如果其子女或親屬不具備成為該使用權房新的承租人的條件,則該房屋只能被國家收回。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