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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用途公寓和住宅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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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用途公寓和住宅的區別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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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用途公寓和住宅的區別

公寓和住宅規定的使用年限不同,一般而言,住宅年限是70年,公寓是50年。但公寓也有70年使用年限的。公寓和住宅的費用不同,有的公寓是商業用途,這些公寓的水電費用屬於商業用水電費用,要比純住宅昂貴。但有的公寓還是民用水電費用,這要看開發商的樓盤是如何立項,而且還需要看當地的政策法規或者通知,根據城市地域不同相關政策也可能略有不同。經營性公寓的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共設施用地,建築外簷按公建標準控制建築外部不得設定陽臺,規劃間距按公建標準執行,物業管理用房等相應配套服務設施按照相關規定在公寓內部安排。經營性公寓按照公建設計標準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執行非住宅技術規範,居住型公寓的空調室外機不得外露,混合型公寓須設定戶式空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