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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停在路上是否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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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停在路上是否要承擔責任

自作聰明的一些小動作,其實在明事理的人眼中顯得就會特別的無知的,有些人自認為看到交警以後就馬上把車給停下來了,在交警過來讓自己吹氣之前反正沒有開車行駛這就不算醉駕。這裡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醉駕停在路上是否要承擔責任?如果純粹是把車停在路上的話,當時並沒有駕駛自然稱不上醉駕,但到底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得根據實際情況。

一、醉駕停在路上是否要承擔責任?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如果是看到了交警以後才故意把車停下來的,這種行為仍然要按照醉駕處理,但是當事人開了一小段以後反應過來了主動把車停下來了,那交警在發現以後,一般會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不會立案偵查,還有就是在途中因酒精的作用睡著了,所以把車停在路上了的,這也屬於醉駕。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由此可見,醉駕停在路上是否要承擔責任沒辦法一概而論的,因為停在路上也確實是分成好幾種情況的,比較常見的就是發現了交警或者在醉酒以後完全就是瞌睡了,所以就隨便把車停到路上了,因此必須要根據當時停車的實際狀況來確認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但是小編可以告訴大家的就是,只要確認喝上酒以後有駕駛的這種行為,不管後期的表現形式是什麼都已經觸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