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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證據不足按規定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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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證據不足按規定撤銷嗎?

一、醉駕證據不足按規定撤銷嗎?

證據不足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直接撤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對於已經立案並將當事人逮捕的情形,但如果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當事人是無罪或者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判處無罪或者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

二、醉駕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醉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是什麼情況

醉駕追究刑事責任,就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會按危險駕駛罪被判處刑罰去坐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四、醉駕可以保釋嗎?

《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此外,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保釋。對符合保釋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保釋、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綜合上在面所說的,醉駕是屬於嚴重的違反了交通法,但執法人員在處理一起案件的時候也是必須要有證據才能對一起案件進行審理,所以,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都是有它有法律依據,沒有證據的案件那麼就必須要釋放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