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醉駕了證據不足檢察院不起訴

醉駕 閱讀(2.14W)
醉駕了證據不足檢察院不起訴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檢察院發現證據不足可以不起訴嗎

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審查案件後,對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期限為一個月,一個月後公安機關再次將案件送到檢察院審查,對於依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檢察院可以作存疑不起訴處理,也可以第二次退回補充偵查。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依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達到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存疑不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