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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按什麼比例進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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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按什麼比例進行承擔?

生命中交通事故的責任比例是多少

交通事故責任人應當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承擔全部責任的,應當承擔100%的損失;承擔主要責任的,承擔規定損失的60%至80%;承擔相同責任的人應當承擔50%的損失;負次要責任應當遵守規定損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參照上述原則確定。

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員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則機動車應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有證據表明非機動車駕駛員有過錯,則應按照下列規定減輕機動車的責任:

1、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負次要責任,機動車方承擔80%的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負有同等責任,機動車輛方應承擔60%的責任;

3、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負主要責任,機動車方承擔40%的責任;

4、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負全部責任,機動車方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期限和內容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檢查現場檢查的交通事故後,應自調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好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應查獲逃逸人員和車輛後,將在交通事故發生10天內發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於需要檢查、鑑定的,應確定或重新檢查、鑑定結果後的五天內生成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沒辦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當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分析及成因;

4、當事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過錯和事故的責任或原因。

因此,在處理這些問題時必須明確具體的規定,這樣我自己的責任劃分才能得出準確的結論。在正常情況下,交通事故將涉及警方,所以自己必須作出合理的闡述。該部門將得到合理處理,因此有關方面無需擔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