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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是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2.53W)

山東省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是什麼?

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負責判斷交通事故責任,然後以此為根據劃分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然而很多人對交通事故責任比例沒有明確的概念,本文將著重講解山東省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

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由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比例為根據制定的各當事人賠償比例,但交通事故責任比例並不等於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山東省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其他情況下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2、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3、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4、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規定賠償。

二、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典》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於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山東省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大致分為兩種情況,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和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當行人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機動車往往承擔責任,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具體責任判定由專業人士負責,有疑惑可諮詢365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