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交通日益發達,隨處可見過往的車輛,經常會看見交通事故的發生。一般情況下,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我們會通知交警部門進行現場勘驗,由交警來確認雙方的責任進行賠償。如果在北京市區發生交通事故,那麼對於北京市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比例一定很關心,現在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怎麼確定?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範圍和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北京市統計局公佈上一年度的統計資料進行調解。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下列原則對當事各方的總損失進行調解:
(一)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三)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四)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二、北京市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比例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對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後,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一方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賠償責任;
(三)機動車一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30%賠償責任;
(四)機動車一方無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賠償責任。
無第三者保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非機動車、行人一方無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對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後,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閉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的賠償責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60%的賠償責任。
在不同的責任原因裡面賠償的比例是不一樣的,主要還還是當事人所負的責任是怎樣的。
因為造成的交通事故責任原因不同,那麼責任承擔比例就有所不同,對於北京市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比例,主要還是根據當事人所負的責任造成的後果來進行承擔。如果機動車等辦有保險的,一般都有保險公司將進行賠償。如果沒有第三者保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非機動車行人一方則無過錯,那麼則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百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