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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對方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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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對方要什麼材料?

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後,可以先進行協商,看能不能私了,但是嚴重的多半會被刑事起訴。要是受害人在賠償上不滿意的,通過協商又不能解決的,可以通過上訴來解決,把需要用到的證據材料準備出來。

      提起起訴,第一個就是當事人和起訴的條件要相符合,要滿足下面的條件才可以起訴:

       一、原告和本案是有利益關係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的組織;

       二、被告要明確;

       三、訴訟請求具體以及有充足的事實和理由;

       四、在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範圍以內以及在受訴人民法院的管理單位以內。

      當事人明確了自己可以起訴來維權以後,然後就要準備好需要用的這些材料,起訴交通事故,通常需要下面的材料:

      一是、能證明身份的材料。受害人的身份證,對方的身份證以及駕照等。

      二是、交通事故責任方面的認定書。

       三、起訴狀以及其影印件。

       四、證據的資料和清單。比如醫療費用等費用的單據、誤工的收入證明以及傷殘的鑑定書。

       五、還要先付案件的受理費。要是確實是沒有錢的,可以申請不交或者是免交。

      對於一般的人來說起訴多半會比較陌生,不知道起訴狀怎麼寫,又擔心寫漏了自己太虧。就可以找交通事故起訴專業的律師來幫忙寫起訴狀,要是涉及到的金額很大的可以請律師來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