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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16W)

2021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根據我國國家交通法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在進行私下調解時無果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並要求補償一定的經濟損失。那麼,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提交什麼材料呢?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歲序材料應當包括民事訴訟狀、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以及雙方各自的身份證件影印件等。

一、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並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影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等材料。

二、交通事故應該向哪個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你最習慣的訴訟方式是什麼?那就是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相信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想的,也是這麼做的。交通事故發生地管轄原則,是侵權法中所規定的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的具體表現。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權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

或許你會說,向哪個法院起訴有什麼區別呢?法律是平等的,在哪裡起訴還不是一樣?何苦搞得那麼複雜。這就是訴訟技巧的具體提現,也就是你諮詢律師的價值所在。在某些情況下,選擇A法院起訴和選擇B法院起訴可能會有天壤之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以下賠償費用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計算: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因為受訴地具有可選擇性―――可選擇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則選擇管轄地帶來地域的差別,直接導致賠償標準的差別。因為,多項賠償標準是按照受訴地法院的標準計算的,貧困地區和發達地區的標準相差很大,直接影響獲賠金額的多少。舉例說明,四川人A在貴州某地與上海人B駕駛的車輛碰撞,導致A人身損害,則A可選擇貴州某地法院管轄,也可選擇被告所在地的深圳法院管轄,如果在貴州起訴,則相關賠償費用按照貴州的標準計算,如果選擇深圳起訴,則按照上海的標準計算,根據上海市統計局的統計,上海的各項標準均遠遠高於其它內地省份,所以,A選擇在上海起訴獲賠金額將比在貴州起訴高出許多。這個例子僅僅是給大家提供一個選擇的方法,具體怎麼選擇,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反正選高不選低就是你要遵循的鐵律

綜上所述,在2018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提交什麼材料的回答中,相關當事應當注意正確行使訴訟權,並在公正公平的法律制度行取得贏得的損失。同時隨著交通事故的增多,更加應該引起廣大駕駛員的注意,在平時外出駕駛車輛時一定要注意安全駕駛,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