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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索賠程式是什麼 | 有哪些技巧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22W)

交通事故後索賠程式是什麼?有哪些技巧?

發生交通事故後,關於交通事故的賠償程式是怎麼樣的?交通事故發生後在賠償的程式中有哪些賠償技巧值得我們注意呢?關於交通事故的索賠程式問題一直是很多人關注的,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交通事故索賠的程式問題以及相關的技巧問題。

交通事故後索賠程式是什麼: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賠償的技巧:

一報賠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妥善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牆上),應出具證明材料。

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定損,估算合理費用,並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二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並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於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三賠付規定之全部損失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後,如果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後,如果保險金額高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四賠付規定之部分損失1.保險車輛區域性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於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於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五賠付時間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交通事故的索賠程式以及賠償技巧的問題的解答,更多關於交通事故方面的其他問題,如交通事故的賠償專案有哪些?賠償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本站將為您進行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