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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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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中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不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參考依據是: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統籌地區是指直轄市和設區的市)。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二、工傷事故賠償糾紛處理

1、進行工傷治療;

2、委託律師全程代理;

3、申請工傷認定;

4、申請工傷鑑定(勞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鑑定);

5、確定賠償專案及賠償數額;

6、進行工傷保險理賠;

7、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三、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工傷事故中的賠償標準和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不太一樣的,在工傷保險機構履行了賠償義務的情況下,跟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存在著差額的部分,可以讓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但是,大多數的民事賠償專案是不能索要雙份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