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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怎麼保全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24W)

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怎麼保全

現代社會,發生交通事故成為了很多人頭疼的問題,發生事故後,應該採取什麼措施,把事故車輛保全,儘可能的把個人的損失降到最小,相信很多人都不瞭解其中的規則,下面,就跟隨法律本站小編來了解了解事故車輛怎麼保全。

一、法院對事故車輛如何進行保全

1、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後是應該把車輛交還,因為扣押車輛是為了查明事故原因,現在事故原因已經查清,事故責任已做認定,交警不應該再扣押車輛。

2、對方只要因當事人的責任而造成損害,其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目的是判決後得以有財產執行)。財產保全有兩種,一種是起訴前財產保全(單純保全車輛程式,然後15日內要起訴,否則法院解除財產保全);一種是起訴前財產保全,起訴的時候一同申請財產保。

3、法院財產保全要給保全車輛的裁定書。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適用條件和程式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受害者事故車輛怎麼保全

比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夠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賠償是受害者一方最關心的問題。

(1)一般情況下,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後,出於收集證據的需要交通隊會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的規定:“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應當在交警部門作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但是還沒有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的時候,及時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車輛。

(2)訴前財產保全要向事故車輛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請人與受害人的關係證明;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事故車輛的權屬證明;

5、《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6、等值的擔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財產作為擔保要求他人寫的擔保書。

(3)申請訴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錯誤,因為如果保全錯誤的話,申請人要賠償被申請人因為財產保全所受到的損失。在肇事司機是車主、或者肇事司機屬於職務行為或者有僱傭關係的情況下,一般車主也有賠償受害人損失的義務。但是,如果肇事司機不是車主、司機的行為不屬於職務行為也不存在僱傭關係的情況下,車主一般是不負民事賠償責任的。而事故車輛屬於車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車輛,給車主造成損失的申請人需要賠償。

(4)法院接受申請後,會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申請人需要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之內提起訴訟,到期不起訴的,法院將解除保全。

由此可見,發生交通事故後,保全事故車輛是保證受害者一方能夠最終得到賠償的一個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我們要了解保全事故車輛,走好每一步法律程式,與此同時,辦理好相關的手續也是相當重要的,如果您在事故車輛怎麼保全中遇到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將幫助您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