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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車輛貶值賠償可以有嗎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33W)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車輛貶值賠償可以有嗎

1、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援,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也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

2、車輛貶值能否獲得賠償,應考慮貶值是否達到一定程度。

3、主張車輛貶值損失賠償,應當到人民法院起訴。

4、對於車輛使用價值的貶損是否屬於法律上所指的損害,需要考察其是否具有可補救性。所謂損害的可補救性,是指損害在法律上被認為具有救濟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時,才能夠獲得侵權責任法的救濟,它要求損害必須達到一定的程度。

5、因為生活中損害總是在所難免的,為了維護人們的活動自由,法律上常常要求人們容忍來自他人行為的輕微損害,或使行為人對造成他人輕微損害的後果不承擔法律責任。如果經維修後,事故車輛使用價值的貶損並未達到一定的程度,屬於人們應容忍的範疇,;如果達到了一定程度,作為一種切實存在損害,就理應獲得法律上的救濟。

6、在審判實踐中,判斷車輛維修後的損害是否達到一定的程度,可以根據車輛的維修對車輛使用年限、安全性的影響,車輛的受損部件、整車的安全性、車輛的可操控性、舒適度的受損程度等來判斷。

7、同時,要考察車輛經過維修後的恢復程度。即使車輛的主要部件受損,但是經過更換與原有新配件無異,就不能認為存在使用價值的貶損。如果車輛僅發生刮擦、輕微碰撞等,並沒有導致車輛主要部件如大梁、水箱支架、發動機等受損;或經過維修後僅造成外觀上的瑕疵、噪音的些許增加等,就不能被認為損害達到了一定的量,需要獲得法律救濟。

8、在司法實踐中,車輛貶值損失並非絕對不予支援的專案,基於民法的公平原則,為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對於當事人主張的車輛貶值損失應從嚴掌握。

車輛貶值費也屬於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一般侵害人是應該賠償的。若是車輛貶值費沒有賠償,可以選擇車險理賠。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本人,可以把錢給對方,也可以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