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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輛保全後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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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輛保全後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發生後,為了保證受害人能夠得到賠償,保證肇事司機能夠賠償,一般會對交通事故車輛進行保全,交通事故車輛保全後怎麼處理?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解除後,可以申請提取車輛。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的規定:“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車輛保全以後如何處理:

第一,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採取保全措施必須根據受害人的申請,而不能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同時,可以結合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肇事雙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來確定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必要的擔保,如果肇事車輛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的話,則無需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責任的話,則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

第二,肇事車輛畢竟是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工具,如果對肇事車輛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會影響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時,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車輛的,可責令肇事方提供擔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擔保後,方可對肇事車輛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後,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絡,瞭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採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

第四,對採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車輛要妥善保管,有關收費要合理。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車輛保全後的處理方式,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