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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輛保全與反保全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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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輛保全與反保全是什麼意思?

一、交通事故車輛保全與反保全是什麼意思?

保全是原告將你的車輛保全,你不能開走,你如果提供反擔保就可以把車開走;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規定,依法扣留肇事車輛;扣留肇事車輛法定事由收集證據所收集證據主要表現形式《車輛技術檢驗報告書》由交警部門委託車輛技術檢驗機構法定期限內作出《車輛技術檢驗報告書》。

交警部門收《車輛技術檢驗報告書》之日起二日內有義務《車輛技術檢驗報告書》影印件送達當事人隨無其扣車事由交警部門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及扣押物品規定發還肇事車輛。

二、車禍賠償專案包括哪些

1.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康復費、整容費、後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2.精神損害撫慰金: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對於受害方是有權利對對方的車輛進行保全,從而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果遇到肇事方不賠償錢財的話,那麼就可以用此車輛進行拍賣賠償,如果對於提供反擔保的話,那麼就需要支付相應的押金,如果不賠償就可以利用押金來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