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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沒有傷殘能獲得精神損失費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5.11K)

交通事故沒有傷殘能獲得精神損失費嗎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這些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的。在一起交通事故之中,有的當事人在事故中會受傷,有的會導致殘疾,更有的甚至會死亡,等等這些都是外表的傷害,但是,在許多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受到傷害的當事人並不是都因這起交通事故而有身體上外在的傷害的,很多都會因為事故而引發心理問題或者疾病。那麼,對於交通事故中沒有受到傷害的人,是不是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索要相應的精神損失費呢?很多人對這個問題都不是很清楚,那麼接下來,我們就對於這個問題進行一個簡單的分析和說明,希望對我們有所幫助。

眾所周知,在我國,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如果這起事故中有人受到傷害的話,造成了這個受害人有人身傷害或者是財產損失的情況下,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且給自己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賠償的,這是受到法律所保護的。那麼,除了上面的情況,要是交通事故中沒有造成受害人傷殘的話,受害人可以向肇事者索要相應的精神損失費嗎?根據我國的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表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沒有造成法律規定的並且醫院認定的傷殘等級的情況下,通常情況下是沒有所謂的精神損失費的。所以說,除非特殊情況,沒有受到傷害的,是不能夠索要精神損失費的。

但是,除此之外,我們再來具體分析一下在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措施。如果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非常不幸的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的話,我們應該在第一時間就拿出電話撥打120急救電話向醫院說明情況和地址,讓醫院對事故中的受傷人員予以及時的救助,與此同時,我們也可以向受到傷害的人員進行一定恰當合適的緊急救助。還有就是在撥打醫療救助電話的同時,也應該找到交通管理部門的電話,請求交警及時趕到現場處理這個交通事故,並且積極配合交警進行事故責任的認定;其次,我們也應當保護好交通事故的現場,同時進行拍照留存,防止說以後出現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不清楚的問題;此外,交通事故中的雙方,應該積極配合交警,敘述清楚事故的具體發生原因,主動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肇事者也應該積極與受害人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