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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要什麼條件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71W)

申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要什麼條件

在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進行處理的時候,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來解決。但此時需要當事人提出相應的申請,並且還有其他的條件要滿足。那到底法律中規定的,申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要什麼條件?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是什麼?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當事人的共同申請,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實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有關人員在自願、合法的原則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公平協商,以解決賠償爭議的活動。

二、申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要什麼條件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的申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當事人各方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2、當事人必須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的申請時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力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超過10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以當事人在《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回執上的簽收日期為準。10日,是指10個工作日,法定公休日和節假日不計在內很多當事人,在治療結束後,都會到交警隊和解。

實踐中,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具體分為了人身方面的損害和財產方面的損害,而不管是哪方面的損害,都是有可能產生爭議的。而要是爭議不能得到較好的處理,也是對受害人利益的損害。在具體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時候,當事人可以申請進行調解,至於申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要滿足怎樣的條件,上文已經做出了闡述。必須是雙方共同提出書面的調解申請,否則的話就不能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處理。至於申請調解的事先,則一般是受到事故認定書之後的10日內。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惠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