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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賠償應訴書起訴時效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61W)

交通事故人傷賠償應訴書起訴時效是什麼

交通事故人傷賠償應訴書起訴時效是什麼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一)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二)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典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三)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我們知道交通事故中,被告人一般是如何應訴的,法律規定應訴也是有一定。

交通事故被起訴了我該如何應訴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的起訴書後,要做好應訴準備:

1、可針對起訴書,提交自已的答辯狀。

2、答辯要在限期內提交,(自收到起訴書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辯,不影響法院照常審理案件

4、有反訴因素的,可以在答辯中提出反訴。

5、如認為受訴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可以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異議申請。

6、針對原告的起訴,準備自已的證據。以後按照法院的傳喚,參加庭審,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證據,反駁對方的主張,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方是需要進行賠償的,賠償之前需要做個傷殘鑑定,鑑定等級是賠償的具體依據。賠償訴訟時效是有一定的時間期限的,時間是從受害人受傷當天開始進行。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