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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時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發生交通事故時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輕微傷害訴訟時效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需要住院治療的,從以治療終結之日起算訴訟時效。一般認為損傷後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後能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復並維持穩定的時期算是治療終結。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發生交通事故時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