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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怎麼立案應該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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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怎麼立案應該怎樣處理

一、交通事故人傷怎麼立案應該怎樣處理

發生了交通事故後,雙方都沒報警,路人報了,警察會不會立案要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交通事故雙方的意願。

1、車禍情況比較嚴重,出現傷亡,就會立案處理。

2、車禍情況輕微,肇事雙方願意私了,就不立案處理。

人傷事故處理起來比較複雜,切記原則如下:

1、下車主動關心傷者。不要有任何責備,但不要移動或者觸碰倒地不起的傷者。

2、現場拍攝照片。同一張照片中包含傷者位置 車輛位置 分道線標誌參照;如無條件取全景可分2張拍攝:傷者位置 分道線標誌、車輛位置 分道線標誌。

3、如傷者無法移動切記車輛保持原狀,撥打110,在警察來之前不用與對方討論事故責任。

4、等待的時間內繼續口頭照顧傷者(但切記不要做任何搶救動作,傷情危重的只能同時撥打120急救)。

5、警察來了也不用和對方爭辯責任,只做2件事,說明情況(無需闡述個人認為的事故責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來判定事故責任,人傷事故扣證或者扣車是難免的,仔細閱讀扣證單和保管扣車單。

7、聽警察的安排送傷者入醫院,但儘量不要墊付任何費用。

8、如傷者家屬到場,可告知車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險的。可留下手機號碼,並取得對方聯絡人的手機。提醒傷者保留好醫藥費的發票不要用醫療保險卡(一般醫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進去的,是不用醫保卡的。)

9、如傷者方繼續糾纏不清,你禮貌告知,隨身未帶現金及銀行卡,並義正言辭的告知:“在事故責任認定之前我不會墊付任何費用。”此時如警察在邊上搗糨糊,也可堅持原則。儘快脫身為原則。

10、通知保險公司記錄下報案號(保險公司)。

11、次日主動電話關心一下傷者,如未出院則最好主動帶些水果探望一下。(絕對有幫助的)

12、電話或當面與傷者約定調解時間。

13、調解原則:責任劃分尊重交警的意見。絕不接受次責變全責的所謂進保方案。切記!談不攏回家商量一下還可以第二次再談。有傷殘,賠償標的大的可聘請律師介入。

14、先拿到責任認定書,取車或取證,調解書不急的。

15、讓傷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損修車,費用墊付。(要墊付也墊自己的)儲存好責任認定書 定損單 維修清單 發票。

17、等對方治療結束,約定時間交通隊協商調解。在保險公司賠付標準內的,當場調解。

交通事故發生後,相關的交通案件中的當事人應積極得辦理相關的報案。保護好現場的一些證據,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相關的保護。我國的法律對這類案件,根據相關的當事人的情況,和車輛的情況進行相應的判定,來維護相關當事人的利益。